保卫处工作职责 :

    1、在校党委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以维护稳定为目的,以治安管理为手段,以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全面开展治安保卫等各项工作;
    2、对师生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各种灾害事故、校园稳定、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做好信息耳目工作,掌握动态信息,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邪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性事件;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处置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
    4、制订突发性事件预案,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防范各种措施,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巡逻、值班、门卫管理等,预防火灾、盗窃、破坏等各种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
    5、排查、调解学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
    6、协助各部门(单位)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及有轻微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
    7、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各种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治安的情况,保护现场、协助查破;
    8、对来校务工、经商、从业、居住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依法实施管理;
    9、负责本校辖区常住户口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入境人员管理和户籍管理;
    10、负责本校辖区内安全防火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火扑救预案,提高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
    11、负责本校辖区内的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置,预防、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协助交警部门查处校内外交通事故;
    12、参与校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情况;
    13、配合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征兵、预备役管理、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等工作;
    14、做好特殊时期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15、指导校居委会工作及教职工住宅区的楼片值班工作;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高校军事方面的方针政策;
    2、指导军训办开展大学生、预备役军官、预备役人员和民兵的军事训练工作;
    3、指导军事教研室开展各项工作;
    4、根据国防法法规,做好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及管理。平时掌握兵员,战时做好动员。带领预备役人员等支前、参军参战,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5、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的宣传、专题讲座等,增强全校师生的国防意识;  
    6、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两个文明建设;
    7、指导军训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8、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
    3、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4、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校园治安秩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5、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6、针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7、总结工作经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等各项工作;
    8、筹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
    9、筹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总结大会;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