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仍指使工人冒险作业,负责人姚某,工人王某被行政拘留!
5月31日22时许,长丰县一公司车间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长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辖区多个救援站到场处置,很快将火扑灭。
一、火灾原因
经过长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火灾系工人王某在未办理动火审批许可证、未落实防护及清理现场可燃物的情况下,实施气焊切割作业产生高温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蔓延成火灾。
现场负责人姚某明知王某没有动火作业资质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指使王某在车间内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引发火灾。
二、责任追究
王某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姚某构成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姚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一旦操作不慎极易引发事故。焊接作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防范事故发生。
三、电气焊、热切割消防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