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指南

发布者:方义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39

提示:此指南只适用于在大学期间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

一、毕业迁移(落实就业单位的)

1.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报到安徽省内的:请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到就业单位报到并落户,如果就业单位不给挂靠户口,也可以凭毕业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落户到原迁出的户内(农村除外)。

2.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报到安徽省外的:请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到蜀山公安分局户政中心(望江路与石台路交口东北角)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持以上材料和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单位报到并落户,如果就业单位不接收户口,也可以凭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到就业单位所辖区的户政中心或者派出所填写申请表,作为人才引进落户到户政中心或辖区派出所。

3.在外省就业的毕业生也可以选择不在我们蜀山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直接凭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毕业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全国通办,就业单位所属派出所或户政中心直接和本人原户籍所在地(蜀山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对接,准迁证和迁移证线上流转,三个工作日即可办好户口落户手续。

二、毕业迁移(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

1.生源地是省内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到原生源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落户。

2.生源地是省外的:凭毕业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蜀山公安分局户政中心(望江路与石台路交口东北角)办理户口迁移证。原籍派出所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办理落户手续。也可以选择携以上材料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申请全国通办。

三、升学迁移

1.考取安医大研究生的,如果本科期间户口在大学的,请本人到户籍科办理户口内转,或者拨打电话0551—65165595办理。

2.考取省内其他院校研究生的请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落户。

3.考取省外院校研究生的请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蜀山公安分局户政中心(望江路与石台路交口东北角)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携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落户。

四、在合肥购房者

本人在上学期间在合肥购房的也可以持房产证、毕业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落户到房子所属的辖区派出所。

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0551—65165595咨询。

安医大保卫处户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