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安全文明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办法

发布者:方义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文明管理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构建“处处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划分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实现全区域管理。实行校园安全文明包保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负责所属工作区域及场所的安全文明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二)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全覆盖管理。坚持相关单位集中统一管理和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相结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文明责任区域管理体系。

(三)谁使用,谁负责,实现全过程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区域及场所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如使用单位变更,由新使用单位履行安全文明管理责任,保障安全文明责任区域全过程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一)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1.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2.明确内设机构和安全文明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在显著位置标注,做到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3.严格执行《安徽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关于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稳定风险定期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全面落实《安徽医科大学安全稳定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

1.通过集中辅导、工作例会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和防范教育。

2.排查整治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科研、实验和教学区域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排查整治危化品采购、管理、使用和实验废液废气处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4.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配备运行情况和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方面的安全隐患。

5.做好公共区域内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建筑及附属设施损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发现、劝阻和清理等工作。

6.对于本部门、本单位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需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三)配合学校文明创建工作

1.责任区域及门前环境卫生,无裸露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蚊蝇孳生地等,实行垃圾规范化处理。

2.责任区域及门前公共秩序,禁止乱停放、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等,对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人进行监督、劝阻和向主管部门举报。

3.责任区域及门前立面整洁,建筑物、门窗、树木和公共设施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保持外立面完整、洁净、规范。

4.责任区域及门前宣传文化标识、标语和标牌的制作和上墙等,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创建氛围。

(四)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1.保卫处负责校内和家属区社会治安防范和公共区域安全巡查工作,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监督消防维保公司做好维保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安全文明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负责家属楼房舍安全及公共建筑、校内相关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办公楼、教学和科研楼、学生生活和活动场所等)、建筑工地和维修场所、水电气管网及电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好校园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3.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指导各学院、科研实验中心、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4.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的安全文明教育管理,国际教育学院做好留学生的安全文明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安全和谐文明友善”宿舍创建,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教工部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教师的安全教育管理,对违反校纪校规的教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宣传部负责将安全文明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会同保卫处做好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宣传工作。做好学校公共区域标识标语的审核工作。

7.各安全文明区域责任单位做好地面以上过道、安全通道、电梯等公共区域安全文明管理。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本区域内安全文明管理责任,明确每间办公室使用单位和人员,确定1名安全文明负责人,压实使用单位和人员责任,报保卫处备案。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责任区域内自查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举措、整改单位和时限,形成工作台账。

8.东校区、南校区和各直属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细化相应举措,落实主体责任。

三、监督考核

(一)严明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文明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并落实相关举措。

(二)严肃责任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或单位,情节轻微者,通报至个人或单位自行整改,拒不整改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严格考核标准。学校将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文明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情况纳入所在二级党组织考核指标体系;将个人在安全文明方面的履责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防火责任单位和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校保字2010〕14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