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管控措施,严控校园人员出入,保障师生和居民安全,请各位居民出行注意以下事项:
一、教职工通行管理
1、住在校外(含和平苑)的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出入校园的教职工,凭所在部门或院系出具盖章的工作证明(包括姓名、部门、进出事由、进出时间)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出入校园。无相关单位证明谢绝入校。(证明模板附后)
2、住在校内的教职工。部门或院系无需提供工作证明,出入校园需同时提供本人校园一卡通和《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方可通行。
3、住在和平苑的教职工。出入和平苑需同时提供本人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明(或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
4、需要到校医院门诊诊疗的校外退休职工,可以凭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门岗处登记后入校,凭诊疗发票等相关材料离校。
二、非教职工的住户通行管理
1、校外上班的校内、和平苑住户。因上班进出校园(和平苑)需携带以下证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临时通行证,证件齐全者方可正常通行。
2、不上班的校内、和平苑住户。进出校园(和平苑)需同时提供本人临时通行证和《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管控措施,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医科大学居民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