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车辆出入校园资质的通知

发布者:方义发布时间:2016-08-30浏览次数:2600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我校第一批车辆出入信息登记工作已经结束,即日起将开展第二批车辆出入信息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次办理范围共两类,分别为:1、教职工第二部及多部车辆;2、非教职员工需要进出校园的车辆。

二、办理方式

本次办理自行申请办理,其中要填写的《车辆通行申领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各车辆办理人可通过网络平台链接我校保卫处网页,再进入其中的“下载中心”板块,点击《安徽医科大学校内各类车辆通行登记表》,对照个人情况下载相关申请表格,按程序填报完成后交送至学校保卫处进行审批,同时携带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  

2、各车辆所有人也可到学校保卫处领取相关申请表进行填报、审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

1、教职工(含离退休)父母、子女的车辆办理:提供车辆行驶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离退休职工家属可直接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统一办理。

2、学生(限研究生)通行车辆的办理:学生本人提交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交保卫处审核。学生提供车辆行驶证必须和学生本人姓名一致。

3、居住在校内的附院职工的车辆办理:提供车主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车主登记为配偶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4、食堂物资、食品配送车和校内经营性商铺物资配送车辆办理:车主提供供商铺租赁合同、供货协议或服务合同、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由学校相关部门(单位)统计汇总表(加盖公章),递交相关资料,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保卫处审核。

5、服务本校单位,长期在校的外来服务人员办理:由学校相关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办理,办理时提供聘用协议或凭证、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

6、附小接送小孩家长办理:由附小统一汇总办理,附小提供在校就读学生的证明、家长机动车行驶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

7、家属区外来租房人员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与房主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

8、附院来校完成教学、科研人员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与教学、科研单位有关证明或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

9、其他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车辆:车主带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审核。

四、办理时间

2016829日至930日。为方便教职工出行,请以上需要办理的各位车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出行。

五、有关要求

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广大教职员工权益,请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代办,学校有权注销其车辆出入权限并通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165801

 

安徽医科大学保卫处

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