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内非机动车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3 浏览次数: 10

为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对校内违规停放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清理处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1.长期闲置无主车辆:长期闲置、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

2.无牌电动车: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车及无校园电子标签车牌的电动车。

3.未归还标签车牌车辆:毕业生未按照要求归还电子标签车牌却仍停放校内的车辆。

二、时间安排及实施办法

1.宣传告知(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保卫处将通过校园网、“安医卫士”平台、安全教育群等渠道发布通知,各学院需确保通知覆盖全体师生,做到人人知晓。

2.自行清理(2025年7月1日—7月31日)请全体师生及时检查车辆,规范停放。属于清理范围内的车辆,车主须在期限内自行处理,严禁长期占用公共区域。    

3.集中存放(2025年8月1日—9月15日)逾期未处理的车辆,将被统一移至指定区域集中存放。期间车主可凭一卡通、购车凭证等有效证件,到校保卫认领处置。

4.集中清理(2025年9月16日—9月30日)集中存放期满仍无人认领的车辆,学校将依法依规统一清理处置。

三、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重点督促毕业生离校前妥善处置车辆,归还电子标签车牌,杜绝车辆滞留校园。

2.主动配合整治。全体师生应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配合清理工作,对违规停放车辆及时反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3.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需持续开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师生自觉清理废旧及违规车辆,共同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