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区管理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0-03-02浏览次数:1380

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加强管控措施,严控校园人员出入,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校本部(梅山路校区)和南校区(翡翠路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通行管理

1、学校要求每天上班的工作人员,由党政办统计名单交由保卫处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配合本人校园一卡通出入校园。其他非每天上班人员不予办理。各单位将每周值班安排表报送至保卫处,正常值班的教职工可以出示一卡通,在门岗审核值班名单后通行。

2、住在校外(含和平苑)的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入校园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盖章的工作证明(包括姓名、工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配合本人校园一卡通出入校园。无相关单位证明谢绝入校。

3、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单位无需提供工作证明,出入校园需同时提供本人校园一卡通和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方可通行。

4、住在和平苑的教职工。出入和平苑需同时提供本人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明(或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

二、非教职工的住户通行管理

1、校外上班的校内、和平苑住户。因上班进出校园(和平苑)需携带以下证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临时通行证,证件齐全者方可正常通行。

2、不上班的校内、和平苑住户。进出校园(和平苑)需同时提供本人临时通行证和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

三、《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使用说明

校内(含和平苑)住户每户可每两天出校采购物资一次,每次仅限一人出入,每两天一次,每周不超过三次,当周有效。每次凭《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门岗处领取)、临时通行证(或校园一卡通)出入校门。返校时门岗收回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并出行日期处作记录。

四、学生通行管理

1、在医院参加临床或科研工作且住在校内的研究生,由医院指派专人携带由医院出具、宿管中心审核后的在岗证明,到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通行证。研究生凭临时通行证和学生证出入,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2、在医院实习并在岗的本科生、留学生,经各学院审核后,各学院指派专人到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通行证,凭临时通行证、学生证或实习证出入,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3、本校学生未接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其他在校学生一律不出校园。各学院(含留学生)因特殊情况必须出校者,需由相关学院出具证明材料方可办理正常通行手续。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工作证明的办理数量,办理工作证明的人员信息上报至保卫处备案。无特殊需要尽量居家网络办公。

2、请各单位加强对师生和居民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主动配合学校医院、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证件核验、出入登记等工作。

3、校内教职工、租房户、经营户未经学校允许不得从合肥市以外地区返校,返校者需主动向所在单位、学校医院和保卫处报告,并按规定自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安徽医科大学

                                                    2020210